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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ad Not Taken》原文及翻译

《The Road Not Taken》原文及翻译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选择的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一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森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却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诗歌特点 全诗共4节,可分两层:1—3节为第一层,在树林里,“我”面临着两条路,而经过思考决定桥前选择了一条人迹罕至的路.在这一层中,诗人描述了选择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而是经历了复杂的心理历程.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遗憾,“我在那路口敏绝清久久伫立”,写出“我”的犹豫和久久思索: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但“无限美景在险峰”, “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就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虽然如此,但依然宏码义无返顾. 第4节为第二层,是作者多年以后的感慨, “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告诉我们,人的一生面临着无数的选择,而每一次选择都会对人生产生重要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怎样度过,就看他在人生的岔路口做出了怎样的选择,选择不同,命运就会不同. 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这首诗的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它说明,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时常必须要在两条道路、两种思想或两种行动中做出选择,不同的选择将决定不同的人生方向.面对选择时,我们往往会变得犹豫不决,反复权衡,拿不定主意.最后,我们终究会选择其中的一条路.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体味其中的哲理.因为这首诗具有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这种每个人都有过的复杂的心理体验,被弗罗斯特敏感地捕捉到了,并谱写成一首脍炙人口的佳作,我想这首诗之所以广受欢迎,也正是因为它表现了人类共同的感受. 点评 这首名诗《The Road NotTaken》形式是传统的抑扬格四音步,但音步可变(含有不少抑抑扬的成分);每节的韵式为abaab .另外,他的名诗《Departmental》,则采用了双行体偶韵的韵式,读起来朗朗上口,具有非常优美的音韵. 弗罗斯特的The road not taken一诗也是他的作品里最为我所喜爱的其中的一首.他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 这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的:“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可惜我不能在同一时间走两条路/我选择了少人行走的那条/这就造成了一切的差异.”诗人选择了诗歌,放下了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以及那可能平坦,安稳的生活.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们就来了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作为新家.不久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以它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淳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庞德特撰文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主要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这一首是其第三部诗集《山的间隔》中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