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解放是1951年5月23日。
西藏是在1951年5月23日解放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谈判是在四月二十九日(1951年4月29日)开始进行的,双方的谈判于五月二十一日结束(1951年5月21日),二十三日(1951年5月23日)举行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
西藏的占地面积约为中国陆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在中国各省区中,位居第二名。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五国面积的总和。
北面与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西藏简介:
西藏自治区,古称“蕃”,简称“藏”,首府拉萨,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国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
北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连四川省,东北紧靠青海省,东南连接云南省,南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家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南北最宽900多公里纤衫,东西最毁散腔长达2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无出海口。
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掘拍脊”之称。
2012年末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08万人, 辖4个地级市、3个地区,4个市辖区、72个县。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西藏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