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药基数是弹药供应的一种计算单位,而基数量是对单项装备规定的一个基数的物资数量或重量。其标准由军队最高领导机关根据国家工业生产水平、部队携行能力、武器的战术技术性能和一般的消耗规律统一规定。例如规定7.62 毫米半自动步枪的一个弹药基数量为200发枪弹,一枝冲锋枪300发枪弹,一门82 迫击炮120发炮弹,一辆解放 C A10运输车一个油料基数为161公斤,100人份的战救药材一个基数量为9公斤橘拿衫等。这是一个计算单位,对枪炮来说就是一个弹药基数。 规定弹药基数可以给指挥和保障带来很大方便。它既便于上级下达圆腔命令、指示和其他行文,又便于各级军械部门计算弹药数量和向上级、首长报告弹药保障程度。使用弹药基数,既能使庞杂的数字简单化和规范化,又利于计算、供应、记忆和保密。所以在储备、请领、报销、补充弹药时,往往都以基数来表示。通常看到的多为一个整数,也有时用小数表示,如1.5个基数、3.0个基数或0.2个基数。(敏纤别的网页上抄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