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2001〕131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成委发〔2001〕32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办发〔2001〕133号),设置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想要了解更多“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信息,请点击: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百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2001〕131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成委发〔2001〕32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办发〔2001〕133号),设置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想要了解更多“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信息,请点击: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