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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公约

罗马公约

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其中的25项,分别是: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7年签署,2001年批准,同年生效。)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81年加入,1982年生效。)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83年批准,同年生效。 )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1983年加入,同年生效。) .《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1987年签署,1988年生效。) .《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90年批准,同年生效。)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80年加入,同年生效。 ) .《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批准,同年生效。)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2年批准,2003年生效。)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2002年批准,2003年生效。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86年批准,1988年生效。) .《就业政策公约》(1997年批准,1998年生效。)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1982年加入,1982年生效。) .《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1982年加入,同年生效。 ) .《(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1987年批准,1988年生效。) .《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声明不适用于香港茄斗特别行政区) .《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声明不适用兄纳敬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1年由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一批签署的国家之一,2008年生效)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的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1983年加入,1984年生效。 )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的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1983年加入,1984年生效。) 中国加入的其它有关人权的公约,还有: .1921年《农业工人的集会结社权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1921年《工业企业中实行每周休息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1925年《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1928年《制定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1984年承认,同年生效)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在教育方面:“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羡慎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在劳动保护方面:“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 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