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握山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取保候审玩“失联” 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反正钱都还了,我以为没事了,换了手机号码没通知公安机关,戴着手铐脚铐的赵威(化名)非常后悔,原本有可能被判缓刑的他却被天台法院判处拘役。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5月,刚领了工资的赵威和同住的同事潘某一起打牌,当晚把自己的工资全部输给了潘某。第二天早上,得知潘某已乘车回老家后,刚输了钱的段谈赵威贼心萌动,将潘某房里的现金一扫而光后匆忙买票逃走。
潘某从老家回来发现自己失窃,便怀疑是赵威所为,但此时的赵威手机已关机。报警后的当天,公安民警就将赵威抓获归案。到案后,赵威唯乎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赵威被公安局取保候审,且明确告知了期间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
谁知前脚刚离开拘留所,赵威后脚就换了手机号码,玩起了“失联”,这一行为愣是让自己的名字挂到了“逃犯”通缉网上。今年8月,赵威被公安机关抓获。
日前,经天台法院审理,赵威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