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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

1、根据教委的要求,把学校的固定资产分为十五大类:(1)房屋及建筑物;(2)土地及植物;(3)仪器仪表;(4)机电设备;(5)电子设备;(6)印刷设备;(7)卫生医疗设备;(8)文体设备;(9)标本模型;(10)文物及陈列品;(11)图书;(12)工具量具器皿;(13)家具;(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 2、财产入库后,总保管按以上分类,把财产的种类、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使用部门、分保管员等,准确的输入学校财产管理软件,生成财产卡片和财产增加单,对财产进行编号,生成财产簿,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和分户帐。然后把财产交付给各使用部门的分保管或负责人。财务部门按以上分类,根据财产增加单对财产的金额、数量等进行审核,然后会计入帐进行资金核算。分保管按以上分类建立分类帐外,也要按财产的种类、规格、型号建立明细帐(或卡)。

3、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贵重物品经校长批准后才能借出;教职工因教学和工作需要借用学校固定资产,借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用物品。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