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事实上是可能是以拆迁为由骗取婚姻,然而在法律上,只要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那都是合法婚姻。就像某个人说,自己28,有车有房,结果结婚以后才发现其实48,车是自行车,房是茅草房,这样虽然是诈骗得来的婚姻,却并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所以不违法。
至于以拆迁为由骗婚,那估计也是双方商量好了假结婚好多分拆迁款,真要认真算下来可以说是合作骗取国有资产呢,然而只要形式合法,即使都晓得是为了多领取拆迁补偿才结的婚,政府部门依法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是吧。所以……
《婚姻法》规定的有瑕疵的婚姻包括以下(肯定不包括你说的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