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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过户有哪些政策

遗嘱房产过户有哪些政策

遗嘱继承的房产,如果继承生效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直接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手续,完成继承程序即可。  正常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应当办理变更或过户手续,但现在这些机关为了规避风险或麻烦,也为了办事简化,往往要求继承人出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来作为前置条件,才予予以办理变更或过户手续。实现上这种作法是不当的,没有法律依据,且加大了继承人的法律成本,属于无据设置办事或行政障碍。这些机关如果本着为民服务,方便群众的态度完全可以用“产权异议公告”形式办,即受理继承人的过户或变更裂碰申手源桐请后,进行合理的公告或进行“利害关系人告知书”形式毕坦,设定合理时间,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