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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经2011年7月26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8月11日财政部令第64号发布。该《办法》包括总则、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变更和终止、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61条,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施行后,财政部2005年5月11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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