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2014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北京宣布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是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一项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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