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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法学院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法学学科位列全国A类法学学科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

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0年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2012年法学院所有学科入选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

法学学科现拥有专任教师85人,5人获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31人获省部级人才称号,36人次进入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38人次获得省部级荣誉,15人次担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正副会长。其中中国法学会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领军、拔尖人才各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优秀人才8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厦门70位优秀女性1人、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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