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997年9月,浙江省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后,正式独立对外开展工作,负责和主管绍兴市范围内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管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和新昌县等5个县(市)国税局,市局本级直属单位有直属分局、滨海分局、稽查局和车购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标志着原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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