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嫡子与庶子,也指正妻与妾。
是中国让采弱井座少约渐简尔古代婚姻制度的核心内容。中国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但各个妻子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这种差别就是嫡庶之分。嫡是指正妻及其所生子女,庶指姬妾及其所生子女。嫡庶的差别在唐宋以前比较重要,经元来自明清而逐代减弱。
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
扩展资料嫡庶地位尊卑不同继先黄,有严格的区别
嫡庶有陆走如举别古代允许多妻,但正妻只能有一个,余者为妾。妻、妾的地位尊卑不同,有严格的停或着黑你教区别。丧服规定妾为妻服齐衰不杖期,妻为妾则无服。妾之子以父之正妻为嫡母,要服三年重丧,而正妻所生的嫡子则不用为被称作庶母的父之妾服丧(后世改为服齐衰不杖期)。
作为祖先继体的长子、嫡孙具有特殊的地位,这在丧服制度中也有反映,父为长子、祖父为嫡孙所服之丧都较被称作庶子、庶孙的其他子孙要重。为宗子、宗妇服丧要重于同等之亲,是为了弱界则无打握再表示对先祖正嫡的特殊尊重,这也是嫡庶之别的一种体现。
父系、母系有别,亲疏有别,男女有别,嫡庶有别,凡此360问答完全符合宗法制度的原则。丧服制度既是宗法制度的表现形音减己段钟异景式,又反过来使宗法制度更加严密,二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战国秦汉以后医,西周春秋时的宗族组织渐次破坏,宗子之法不行,但无论是封建社会前期的强宗大族门阀制度,还是封建社会后期以祠堂族权为特征的家族制度,都仍然带有浓厚的宗法色彩。
被儒家经典规范化、理想化的先秦丧服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得以长期维持,只在小范围内有细节上的变动,其影响在一些农村至今尚未完全消失相易边常亮国排数易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嫡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