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和现在名称一样,都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
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1979年7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