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填写《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
(2)认定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公示。指或具有原始档案资料记载的人员公示期为三天,无原始资料记录的人员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部门在《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然后向归口的认定工作单位上报。
(3)认定工作单位负责将本系统内的《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报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原“五七工”、“家属工”身份认定表》上加盖公章。
(4)认定工作完成后,认定单位要为每一位人员建立个人身份认定卷宗,卷宗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资料,认定过程中查找到的原始资料和依据。所有相关资料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做到一人一卷宗。
拓展资料:
“五七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穗枣、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些人员多数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初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猜逗拆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个别行业企业结合他们的工作性质,在本行业内还有另外一些称呼,比如石油行业企业曾把他们称作“会战家属”,也有的行业企业在组织这些人员劳动时结合当时的政治形势,提出了“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思想革命化”的口号,因此又把他们称为“三化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五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