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案是中国第一宗财产上百亿、第一宗聘请国外中介机构参与、第一宗境外承认效力、创设破产制度最多的破产案。1999年1月11日,中国第二大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与此同时,广信属下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广信企业发展公司、广东国际租赁公司、广信深圳公司因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也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1999年1月,广东高院裁定广东国投依法宣告破产。2003年2月,广东高院裁定依法终结该案破产程序,并保留清算组完成追收、分配破产财产等善后事宜。该案共申报债权387亿元,最终确认破产债权共计347笔,总金额为人民币201.1亿元。2019年3月22日,广东高院裁定准许第六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广东国投破产案全部债权100%清偿,剩余破产财产参照强制清算的规定分配给广东国投股东。2021年2月2日广东高院裁定全面终结该案破产程序。
2021年8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十大破产典型案例,其中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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