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企业契约理论的出现,金融学家开始从契约经济学角度,考虑信息非对称因素,引入委托代理成本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对企业资本结构进行研究,将每一种证券都视为一种权利契约,企业发行特定形式的证券,目的在于解决内部权利纠纷引发的利益矛盾。由于这些理论都是基于证券所内含的契约关系的,就将其统称为金融契约理论。
金融契约理论的发展最初是将证券这种权利契约看作外生的,引入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形成委托— 代理理论模型、信息不对称理论模型。随后,金融契约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重大突破,即将证券契约由外生视为内生而产生了证券设计理论,其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首先是基于完全契约的证券设计理论,其后金融学家将不完全契约理论应用到证券契约的分析中,形成了基于不完全契约的证券设计理论,其理论发展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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