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男,1967年出生,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人。
1993年10月,因为一起刑事案件,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1993年10月被羁押。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过25年的申诉,2018年6月20日,江西高院已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并已通知律师阅卷。
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法庭上,检方建议改判无罪。8月4日,张玉环案再审改判无罪。9月2日,张玉环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9月4日,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9月17日,张玉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出了关于控告、追究张玉环案违法办案人员案的材料。
2020年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 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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