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10号)和《昆明市晋宁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深化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机改组〔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晋宁区行政审批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想要了解更多“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信息,请点击: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