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宗某某、骆某某等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共8案,10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主犯宗某某、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4年不等刑罚,并处没收200万元至50万元个人财产,或64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想要了解更多“昆明"926"涉黑系列案件”的信息,请点击:昆明"926"涉黑系列案件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