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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是为了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6月3日,根据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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