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区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新乡市卫滨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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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区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新乡市卫滨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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