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一条修正案于1794年3月4日由联邦国会正式提出,并于1795年2月7日得到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开始生效。这一修正案旨在给予各州主权豁免,防止一州被另一州公民在联邦法院起诉。这推翻了之前联邦最高法院在1793年的克斯霍姆诉佐治亚州案(2U.S.419(1793))中作出的判决,这也是历史上首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推翻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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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一条修正案于1794年3月4日由联邦国会正式提出,并于1795年2月7日得到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开始生效。这一修正案旨在给予各州主权豁免,防止一州被另一州公民在联邦法院起诉。这推翻了之前联邦最高法院在1793年的克斯霍姆诉佐治亚州案(2U.S.419(1793))中作出的判决,这也是历史上首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推翻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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