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是一种由美国精神病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界定的“性偏好”精神障碍,指的是16岁以上的青少年或者成年人患者认为13岁以下的儿童具有性吸引力。恋童涉及对青春期儿童的持久性兴趣,比如存在持久的性意图,产生性幻想和迫切的性要求,有性唤醒以及与儿童发生性行为。
恋童在我国法律中并不是一个专有的法律名词,也就是说,认为儿童具有性吸引力并不能够被认定为是违法行为。因此,恋童目前只能够被认为是性犯罪的一种行为动机,并不等同于性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恋童者有可能会犯下儿童性侵害、儿童性诱拐等罪行。恋童的相关内容也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学习者不仅需要了解恋童的具体表现,还需要了解如何正确看待恋童,预防恋童引发的犯罪行为,以及在受到伤害后如何寻求帮助。尽管对恋童者的判断和统计存在困难,但是现有数据依然表明,恋童者在童年时期大多曾有过遭受虐待的经历,因而研究者推断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可能是恋童产生的原因之一。目前针对恋童者有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两种疗法,但是这两种疗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恋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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