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10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0〕10号)精神,设置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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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10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0〕10号)精神,设置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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