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是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议定的货款结算方式。可分为两大类: (1)现汇结算方式。即通过国际银行汇兑,以现汇逐笔结清债权债务的支付方式。按信用划分,有属于商业信用的汇付和托收结算,统称“无证支付方式”,有属于银行信用的信用证、购买证、银行保证书等结算方式,统称“有证支付方式”;若按付款时间区分则有:“预付”、“即付”和“延付”三种;如按付款依据划分,则有“货到付款”和“凭单付款”方式,其中以“凭单付款”支付方式使用最 多。(2)记账结算方式。以两国政府间“贸易和支付协定”为依据,各以本国政府名义分别在对方国家的中央银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在执行协定过程中,承担协定项目进口的外贸公司将应付货款交付本国清算银行,贷记出口方国家清算银行账户。与此同时,承担协定项下出口的外贸公司在向本国清算银行支取货款后,由本国清算银行借记进口方国家清算账户。这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是: 进出口双方的外贸公司与本国清算银行之间的货款结算,仍以现汇逐笔结清债权债务,只是双方清算银行对协定项下的进出口货款一律进行记帐结算,平日交易中不需动用现汇逐笔清偿,而是等到协定规定的结算期(一般为一年)才集中结算一次,帐户差额,再按协定规定的偿付办法予以清偿。按照国际惯例,采用记帐结算方式,均须议定一种货币作为清算货币用以定价、计值和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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