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0个镇;第二批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34个镇;第三批2007年6月9日公布,共41个镇;第四批2009年9月19日公布,共58个镇;第五批2010年12月13日公布,共38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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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0个镇;第二批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34个镇;第三批2007年6月9日公布,共41个镇;第四批2009年9月19日公布,共58个镇;第五批2010年12月13日公布,共38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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