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店是指以目标顾客独特的时尚观念和趣味为基准,挑选不同品牌的时装、饰品、珠宝、皮包、鞋子以及化妆品等商品,融合在一起的店面。
是一种由欧洲人开发的商业模式,也被称为买手芦判枝式经营。在港台,这种店铺通常位于商场内,是一间独立的店中店。在欧美,这种店铺以街铺形式为主,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拓展资料:
在冲做职称方面陪敏则依然按照经理、主任的职称居多。而国际买手制度通常将买手分为以下三个层级:
1,设立专业买手。
一个商品类别设置一个买手,买手主要工作是根据商品需求动向和销售统计进行采购预测。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即使防止商品滞销,积压。
2,设立商业买手。
由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好的专业买手担任,主管某类商品进销的策划安排以及商务谈判等。
3,设立自由买手。
自由买手不是为某类商品专门而设,而是面对全局业务拥有更多的采购权,主要承担特别重大、例外的采购业务,并发挥业务“泥鳅”作用,激起内部竞争提高采购效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买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