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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颤唤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念洞谨算的标准。二、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耕地的的补偿费由三项组成:①土地补偿费,②仔基安置补助费,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①该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②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