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请教律师: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请教律师: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这个说法是对的。

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在法院审理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这句话是我国现行宪法第37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今年元旦起修订后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78条也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桐源前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这么规定,是因为:刑事案件分为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公诉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及审查起诉、局清法院审理判决;自诉的案件,由自诉人(受害人或裂则其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由法院决定逮捕,两种程序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