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其基本含义包括:
一、文职人员没有军籍,是军队使用的社会人才;
二、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
三、在全军统一编制的岗位工作,是军队力量构成的 重要组成部分;
四、岗位职责与军队同类岗位现役干部基本相同,履行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能。
扩展资料
文职干部的级别设置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特级为最高级。文职干部的级别,根据其职务等级、德才表现、经历评定和晋升。
文职干部职务的任免权限:
(一)正局级干部职务,尘键灶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免;亮告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副局级、正处级干部职务,由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派扮任,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部长和政治委员,大军区及军兵种司令员和政治委员或者相当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处级干部职务,由副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