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石溪(1870年-1933年9月),男,汉族,原名江绍岳,字江汉,清江都县仙女庙(今江都市仙女镇)人。自幼聪颖好学,早年曾随姐丈朱右村赴皖南应试秀才,后至江都丁沟镇名医周云溪处学习中医,6年业成,悬壶于头桥(今属扬州市邗江区)、仙女庙。由于医术精湛,且常为贫苦病人送医施药,深受病家称道。医德尤隆,为左邻右舍及饥寒穷苦者治病疗疾,从不收取分文,众口呼之为:“江神仙”(江石溪谐音,江都话谐音)、“救命人”。
辛亥革命后,江石溪在仙女庙内河轮船公司任职,具有爱国民主思想。在反对袁世凯与日本签订卖国的“二十一条款”时,他曾撰小曲多支,教唱乡里,以示反抗。1915年后,他受聘为南通大达内河轮船公司协理。他擅长诗文、书画、音乐,尤精箫笛、昆曲、山水画,曾参加扬州“冶春后社”,诗风受冶春后社祭酒臧宜孙影响,近于白居易、陆游,1933年9月病故于扬州,归葬仙女庙之郊大王庄(今江都水利枢纽工程二站东侧)。
江石溪的妻子是头桥范氏孺人(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安帖村三三组人),范氏温柔贤淑,与江石溪共育有子女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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