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春橡私合营的真实历史:
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资本主义私股扒斗旁的赎买改成实行“定息制度”,统一规定年息五厘。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资本家除定息外,不再以资本家身份行使职权,并在劳动中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66年9月,定息年限期满,公私合营企业最后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公私合营的性质: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销基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干部(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由此企业的生产关系在多方面会发生深刻变化:企业由资本家所有变为公私共有,公方代表居于领导地位。
资本家开始丧失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原则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