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个人自我满足后的腔岩情绪。这种情绪,可以来源于目标达成后的喜悦伍蚂御,也可以是和别人(或事)的不幸对比后,对自身处境产生的满足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体会到的快乐,满足。情感得到升华之后的感情。
主张
幸福,是在一定温饱和安全条件基础上,在社会生态环境下,拥有能产生幸福感的要素、机制、动力的生活和生活状态。幸福定义为在生存基础上存在,在良好社会生态环境下发展,在各幸福体内实现的相互满足和相互认同(同等的尊重信任)的生活。
人总是在接近幸福时倍感幸福,在幸福进行时却患得患失。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但是又与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它的发展变化表现为个体的特殊性,但它又在社会成长中遵循着普遍的客观规律,它既受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外部因素制约,涉及自然物闭、社会、心理等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