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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过程

1950年至1951年他们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期间,盗窃地方粮款289151万元(注旧币1万元合新币1元)、防汛水利专款30亿元(还10亿元)、救灾粮款4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14000万元,克扣修理机场民工供应补助粮款54330万元,赚取治河民工供应粮款37473万元。

倒卖治河民工食粮从中渔利22亿元;此外还以修建为名骗取银行贷款60亿元,从事非法经营。以上共计1554954万元。他们还借给机关生产名义,进行非法经营,送49亿巨款给奸商倒卖钢材,使人民资产损失14亿元。

还派人员冒充解放军,用救灾款从东北套购木材4000立方米,严重影响了灾民的生产和生活。在获非法暴利、大量贪污之后,任意挥霍,过着极度腐化的生活。刘青山甚至吸食毒品成瘾。经调查,刘青山贪污达1.84亿元(旧币),张子善贪污达1.94亿元(旧币)。

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第三握信扰次代表会议揭露了刘、张的罪行。同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决议,经中央华北局批准,将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出党。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过程

扩展资料

从革命功臣到腐化堕落分子

1、刘青山,1914年生,河北省安国县(今河北保定代管的安国市)南章村人,出身贫苦家庭,幼年即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193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第一支队参加高蠡暴动。1937年10月,刘青山被选送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

1938年8月出任河北省大城县县委组织部长。为培养抗日力量,壮大共产党组织,他发起组办民运训练班,培训出很多优秀干部。同时,他和县委一起创建县大队和八个区小队抗日武装。

从1941年3月开始,刘青山先后任中共大城县委书记、任河县县坦此委书记,领导粉碎日伪清剿,使大城县抗日队伍和根据地不断壮大,并开辟了文安洼抗日根据地,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捉拿他。

1944年10月,他又奉命任冀中中共八地委城工部长,1945年10月任冀中中共八地委书记兼任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委员、地委党校校长。1949年9月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1951年8月任石段旦家庄市委第一副书记。

2、张子善,1914年生,河北省深州市尚村人,学生出身。自幼家境贫寒,父亲去世较早,母亲体弱多病。因其聪明刻苦,两个哥哥靠卖苦力供他上学,14岁到安平县城读高小。16岁考入安平县乡村简易师范。“九一八”事变后,曾参与组织爱国学生上街游行,宣传抗日救亡。

1933年10月在安平县乡村简易师范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受到严刑拷打,他一直没有动摇和屈服,后由安平县押解到天津监狱,“七七事变”爆发时趁乱越狱逃出敌人魔爪。

在艰难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张子善曾奋不顾身地为党和人民英勇斗争,先后担任中共献县县委书记、冀中八地委组织部长、冀中十地委书记。1949年8月,中共天津地委和天津专署在杨柳青镇成立,张子善先后任天津地委副书记兼专署专员,中共天津地委书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