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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行政区划的行政区划调整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答掘划的批复》 (国函[2014]58号):一、同意撤销璧山县,设立重庆市璧山区,以原璧山县的行政区域为璧山区的行政区域,璧山区人民政府驻璧城街道解放路44号。二、同意撤销铜梁县,设立重庆市铜梁区,以原铜梁县的行政区域为铜梁区的行政区域,铜梁区人民政府驻巴川街道龙都路50号。

◎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74号):一、同意撤销潼南县,设立重庆市潼南区,以原潼南县的行政区域为潼南区的行政区域,潼南区人民zf驻桂林街道兴潼大道108号。二、同意撤销荣昌县,设立重庆市荣昌区,以原荣昌县的行政区域为荣昌区的行政区域,荣昌区人民zf驻昌元街道人民路2号。

◎2014年1月3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1号)批复同意九龙坡区调整石桥铺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增设二郎街道;调整华岩镇、中梁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调整后,九龙坡区共辖19个镇、街道,其中镇11个、街道8个。

◎2014年4月30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25号)批复同意奉节县撤销永安镇;调整白帝镇、朱衣镇行政区域范围;设立夔门街道、鱼复街道和永安街道。调整后,奉节县辖3个街道、18个镇、11个乡。

◎2014年8月19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53号)批复同意垫江县撤销长龙乡,设立长龙镇;撤销黄沙乡,设立黄沙镇。调整后,垫江县共辖2个乡、23个镇。

◎2014年8月19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52号)批复同意城口县撤销东安乡,设立东安镇;撤销咸宜乡,设立咸宜镇;撤销高楠乡,设立高楠镇。调整后,城口县共辖13个乡、10个镇、2个街道。

◎2014年9月11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58号)批复同意铜梁区撤销蒲吕镇,设立蒲吕街道。调整后,铜梁区共辖24个镇、4个街道。

◎2014年9月19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60号)同意梁平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梁山街道人民东路25号迁至梁山街道桂西路6号。

◎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61号)批复同意垫江县撤销桂溪镇,设立桂阳街道、桂溪街道。

◎2014年10月30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73号)批复同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撤销桃花源镇,设立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

◎2014年11月25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80号)批复同意江津区调整几江街道、德感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德感街道圣泉社区划归几江街道管辖;调整四面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将四面村、银岩村、四面场社区划出;调整柏林镇行政区域范围,将青堰村划出;设立四屏镇。

◎2014年11月清握核25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81号)批复同意忠县撤销忠州镇,调整新生镇行政区域范围,设立忠州街道、白公街道。

◎2014年12月30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91号)批复同意南川区撤销木凉乡,设立木凉镇。调整后,南川区辖3个街道、17个皮裤镇、14个乡。

◎2014年12月30日,重庆市政府(渝府[2014]92号)批复同意大足区撤销双路镇、通桥镇、智凤镇。设立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调整后,大足区辖6个街道、21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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