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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并带有一定财力补助的性质。

2020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发行特别国债。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预计发行总计1万亿元,从6月中旬开始发行,7月底前发行完毕。

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6月16日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三期);7月3日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四期)。

2020年6月18日,财政部采取市场化方式,公开招标发行首批100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

截至2020年7月30日,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实现发行总额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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