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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这一史实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急!!!

焚书坑儒这一史实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急!!!

焚书坑儒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学院争吵”的先河。

秦朝不仅明好“焚书坑儒”,还下“挟书令”,藏有儒家经典者治罪,因之在秦代无传授和学习儒家经典者。今文经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很不重视儒学。至惠帝时,废除“挟书令”,儒家思想言论这个禁区开始松动。从这时起,到文帝时期,一些尚存的老儒依靠记忆,口头传经。弟子们因找不到书籍,就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将老儒背诵的经典本文和解释记录下来,这样的经典就是所谓的“今文经”,释文谓之传。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初始目的在于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另一方面,它的实施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的先河。秦朝不仅仅下达了“焚书坑儒”这一指令,还下“挟书令”。

“焚书坑儒”的本质就是皇帝想要统一思想,当时秦朝刚刚建立,对他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政治的关键。所以秦始皇故事挑唆儒家,于是一场关于思想统一的运动就开始了。手段虽然激烈,但是效果还是明显的。这场运动结束了中国凌乱的文化发展方式,为中国的文化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史以来,有积极的影响就会有消极的一面。

关于此次的事件,虽然维护了清朝的大一统政治,但是也加速了政权的灭亡。回望春秋战国的始末,秦朝统一是历史的必然结果,春秋周末各个诸侯国围绕政权展开斗争,百家文化开始统一。

受文化的影响,秦始皇利用这一点让自己站到了历史的舞台上。但是要从政治的角度出发,“焚书坑儒”无疑会促成国家和军队的软化,然而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另一方面,这一行为压制了人们的思想。尽管“焚书坑儒”在短期内加强了思想控制,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国家长久的发展。

导读: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如贾谊所说,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以气吞山河的气概,用不到十年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等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王朝,开创了中国社会发展新格局。这确实是了不起的历史成就。

秦王朝的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事业,但统一后怎样治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丞相王绾建议在前人经验基础上构建常态体制,而廷尉李斯却别出心裁希望创建一个前无古人的新体制,荒唐迎合统治者私心,希望“天下无异议”,以为只有大家都听最高领袖一人指挥,才能有效率,不争执,这才是统一国家的“安弊带宁之术”。从历史后果看,正是李斯的这些建议将秦王朝送上“二世而亡”不归路。

与“天下无异议”相配合的是焚书坑儒。焚书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

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七十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一些过头的颂扬话,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

周青臣等人这些话作为“颂辞”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祝寿宴会上毕竟不能说话太扫兴,臣子总在设法使寿星龙颜大悦。然而过于“较真”的博士淳于越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个特殊场合特殊语言,他很不以为然,而且非常严激卜铅肃公开声明周青臣等人谀词是不对的: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拂弼,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淳于越说的虽然难听,也确实带有一种复古主义倾向,但稍经揣摩,其主观目的似乎并不是要否定秦王朝统一事业,恰恰相反,而是出于对秦王朝能否持续发展的深沉忧虑而向统治者提出的忠告。作为最高领袖应该有接受批评的基本雅量,面对这种忠告更应该抱有冷静态度,择善而从。秦始皇做到了这一点,他对淳于越的意见并没有否定,更没有训斥,而是宽容地建议“众爱卿”从容讨论,发表看法。

丞相李斯对淳于越的看法很不以为然: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律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李斯不经意将淳于越的看法上升到王朝安危政治高度。更荒唐的是,李斯按照自己的分析建议焚书,人为制造一场文化浩劫:

丞相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羽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两千年对读书人、士大夫的攻击,基本上没有超过李斯“这厮”这些言论。读书人借古讽今或许有之,但借古讽今是否就是攻击体制,是否就是“反动知识分子”?

其实,一个好的统治者应该由此而反省:知识人无法有话好好说,反而要借古人之口去说自己心中的积郁,难道体制没有责任?后世中国推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断告诫统治者“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甚至让统治者经常主动照照镜子正衣冠,其实都是对李斯文化专制主义的矫正。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侯生、卢生,非但未找到仙药,还以言语诽谤秦始皇,之后出逃。秦始皇得知后大怒,下令察访咸阳。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史记》上对此的记载为“焚诗书,坑术士”。

有观点认为,“焚书坑儒”这一说法乃是孔子的后代杜撰。且,《史记·卷121·儒林列传》上记载的只是“焚《诗》《书》,坑术士”,后在《古文尚书》的序中被为“焚书坑儒”。而在清朝时已证明《古文尚书》乃是伪造。

经常被“坑儒”观点引做证据的是始皇长子扶苏的话(“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诸生皆诵法孔子”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儒生 。而反对“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这无法用来证明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他们称扶苏只是认为秦始皇的做法和反对重刑的孔子学说存在冲突,不利于百姓归附,而且认为“焚书”并未废除儒学,儒家学说在焚书之后仍然存在,且“诸生皆诵”。类似观点有以下佐证:

“焚《诗》《书》,坑术士”是两件事。

“焚《诗》《书》”。其背景是当时秦奉行的是法家的治国理念,可当时国家却是初统,春秋战国时形成的众多学说仍在百家争鸣,时常非议朝政。其直接的导火线则是主张“复古、师古”的儒家学者大谈“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引起法家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这得到秦始皇认可,于是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以及私藏的《诗经》、《尚书》,“博士仍可保留这些书籍。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民间亦可保留。百姓也可以官吏为师学校法令。

为了打击国家领域中的复辟势力和消除隐患,秦始皇于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庆寿的筵会上,采纳了李斯提出的焚毁儒家经典等书籍的建议。因为在筵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应当进行分封,建立诸侯国,如果“事不师古”是不能长久的。秦始皇听后,让群臣各抒己见。李斯则争锋相对地指出,这些博士儒生面对新政权、新制度,提出“不师今而学古”,主张分封,恢复礼制,用儒家经典为依据,“以非当世”,散布不利于中央集权制的言论,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

因此建议:

一、请史官把《秦记》而外的各诸侯国的原有史籍一律焚烧掉,以尊一统。

二、除博士官所藏外的儒家经典,如《诗》、《书》和百家的著作,都要送到当地政府烧毁。

三、有敢于谈论《诗》、《书》等儒家经典著作的人,要弃市处死;宣扬古代而诽谤现政权的人,要灭其宗族。

四、对上述各项,官吏发现而不加以查处则与之同罪。

五、令下30日而不烧毁,则处以黥刑,罚为戍边和筑长城。

六、保留医学、药书、卜筮和种树等书籍。

七、有欲学法律的,以狱吏为师,禁止私学。

秦始皇同意了这一意见,进行了焚书,实行了空前的文化专制政策。虽然目的在于从历史和文化领域中加强统治和巩固中央集权,但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却是第一次大规模地对古代文献典籍的摧残,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次大浩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