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穗编字〔2005〕181号、203号、303号文和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字〔2005〕22号)及荔编字〔2008〕15号、穗编字〔2010〕10号文件,设立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挂广州市荔湾区机关服务中心牌子),为区人民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负责区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信息,请点击: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百科
根据《关于印发穗编字〔2005〕181号、203号、303号文和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字〔2005〕22号)及荔编字〔2008〕15号、穗编字〔2010〕10号文件,设立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挂广州市荔湾区机关服务中心牌子),为区人民政府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负责区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信息,请点击: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