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结合广东省文化厅(以下简称省文化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文化厅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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