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指在2011年辽宁省委常委换届选举和2013年辽宁省两会换届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涉嫌破坏选举犯罪等系列案件。
2016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布公告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沈阳、鞍山、抚顺15个基层法院分别对辽宁41名涉拉票贿选人员作出一审宣判。审理法院综合考虑各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对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宝玉等41名被告人分别以破坏选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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