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族传统文化中的文书工具,即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之名,起源于南北朝时期。
历史上,“文房四宝”巴抗效执置法地训工所指之物屡有变化。在南唐时,“文房四宝”特指宣城诸葛笔、徽州李廷圭墨、澄心堂纸,婺源(原属安徽徽州府,现属于江父础太于井不序灯示西)龙尾砚。
自宋朝以来“文房四宝”则特指湖笔(浙江省湖州)、徽墨(徽州,现安徽歙县)、宣纸(现安徽省泾县,泾县古属宁国府,产纸以府治宣城为名)、洮砚(现甘肃省卓尼县)、端砚(现广东省肇庆,古称端州)、歙砚存再进和(现安徽歙县)。宣城市是全国唯一的“文房四宝之乡”,所产的宣纸(泾县)、宣笔(泾县/旌德)、徽墨(绩溪/旌德)、宣五死各干配占砚(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