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在本次调整中,119种药品被调入,29种药品被调出,最终《目录》有药品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新版《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次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力度空前,且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今后,每年对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将成为常态,有望进一步在“性价比”上拓展医疗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共有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以最受关注的抗癌药为例,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2020年底协议到期;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谈及儿童用药情况时,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冀晓华表示,本次医保谈判共收录7种儿科用药,充分考虑到了药物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药物均以口服液、颗粒为主,易于患者服用。增补的儿童用药都是临床最常用的,由于儿科门诊呼吸系统与消化系统疾病占很大比例,本次调整用药特别针对这两种疾病做了专门收录。
国家医保局测算,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另一方面,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