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9日。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并未正式对日宣战。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旅毕港,日本的战略重心从中国转变为美国。翌日,美国向日本宣战,太平洋战争爆发,并呼吁世界各国对日本实施贸易制裁。
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发表,中国国民政府正式向德、意、日宣战。
不久之后,除了与日本保持中立的苏联以外,英国等同盟国也对日本宣战。从此中国不再独立对日作战,抗日战争正式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部分。
美国加入二战后,通过滇缅公路和“驼峰航线”从缅甸、印度向中国运送了大批作战物资,支持中华民国继续抗战。
扩展资料:
1937年7月16日,国民政府曾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的问题。由于中国军需品不能自给自足,有相当大一部分需要外国输送,如果宣战,日本政府可以以交战国的身份,通过各国禁止一切军需物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
再者,日本海军远远强大与中国海军,握有制海权,中国没有能力保护从海上输入的援华物资。
另外,中国在日本的侨民极多,中日一旦断交,中国在日侨民就会被驱逐闭核或拘捕,中国没有能力将侨民接回国内,侨民便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会议作出决定:对日不宣战,不断交。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也曾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对中国宣战和断交等问题。他们权衡利害得失,觉得这个问题极端错综复杂,会议研究结果事先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伺机而行。
1941年12月7日,日本海空军突袭珍珠港,美太平洋舰队遭受重大损失。12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对日本宣战,英国也宣布同日本处于战争状态。太平洋战争爆发。12月9日,国民政府随即发布《中华民国政府对日宣战布告》,正式对日本宣战。
根据国际法规定,“战争使得交战国的条约失效”,所以,1895年中日间签订的《马关条约》从此时起已经废止,日本对包括台湾、澎湖列岛在内的轿镇掘中国领土的占领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
中国政府还郑重声明,中国将“收复台湾、澎湖、东北四省土地”。但是,中国政府实现收复台湾是在二战胜利之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日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