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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拼音

为什么有拼音

我国原来没有拼音字母,采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来给汉字注音。直音,就是用同音字注明汉字的读音。反切,就是用两个汉字来给另一个汉字注音,反切上字与所注字的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所注字的韵母和声调相同。 唐代守温在分析汉语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基础上,制定了描述汉字语音的三十六字母,说明当时我国的语音分析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可惜他用汉字来表示这些声母和韵母,因此,这样的字母没有进一步发展成拼音文字。 500年前我国部分穆斯林少数民族中曾经使用“小经”文字,这种文字是一种阿拉伯文字。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汉语,比唐代守温用汉字来表示声母和韵母又进了一步。共有36个字,其中4个字母是特有的,这可能是我国最早的用来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它不再带有汉字的痕迹,完全采用拼音字母。“小经“同时也为东乡、撒拉等民族使用。 明朝末年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为了学习汉字,他们开始用拉丁字母来拼写汉语。1605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Ricci,1552-1610)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其中有4篇汉字旁歼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出版物。 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是以“官话读书音”为标准设计的,适于拼写北京语音。这种新颖的拼音方法给中国学者以很大的启迪。但是,在两三百年间,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只是在外国传教士中使用,没有在中国人当中广为传播。 1815年到1823年之间,在广州传教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编了一部《中文字典》,这是最早的汉英字典,字典中用他自己设计的拼音方案来拼写汉语的广东方言,实际上是一种方言教会罗马字。接着,在其他的方言区也设计了不同方言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其中厦门的“话音字”1850年开始传播,仅在1921年就印刷出售五万册读物,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大约还有十万人左右使用这样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其他各地的方早饥言教会罗马字,在南方的通商口岸传播,主要用来传教。 1867年,英国大使馆秘书威妥玛(ThomasF.Wade)出版了北京语音官话课本《语言自迩集》,他设计了一套拼写法,用拉丁字母来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事物的名称,叫做“威妥玛式”。 1931年到1932年间,有两个外国传教士提出了“辣体汉字”,这是一种根据《广韵》设计的、以音节为单位的汉语拉丁字母文字,同音字几乎都有不同的拼写法,拼写的是方言。 这些用拉丁字母拼写汉字的方案,为以后的汉语拼音运动运睁冲提供了经验。 中国人自己的汉语拼音运动是从清朝末年的切音字运动开始的。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挽救民族危亡和振兴中华的热情,激发着一些爱国知识分子提出了教育救国的主张,梁启超、沈学、卢戆章、王照都一致指出,汉字的繁难是教育不能普及的原因,因此,掀起了一场“切音字运动”。 卢戆章是我国第一个创制拼音文字的人。1892年,他在厦门出版《一目了然初阶》,公布了他创制的“中国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变体来拼厦门音,声韵双拼,左右横写,声母在右,韵母在左,另加鼻音符号和声调符号,增加声母后还可兼拼泉州音和潮州音。他认为,汉字“或者是当今天下之文字之至难者”,而切音新字“字母与切法习完,凡字无师能自读”。 继卢戆章的《一目了然初阶》之后,开始了延续20年的切音字运动。几乎每隔一二年就有新的切音字方案出现,如吴敬恒的《豆芽快字》,蔡锡勇的《传音快字》,沈学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谱》,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劳乃宣的《增订合声简字》等。这些切音字方案多数是声韵双拼式的汉字笔画式字母方案的,大多数只在小范围内传习,没有广泛推行,只有王照的官话字母和劳乃宣的合声简字推行较广。 1913年2月,读音统一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定一切字的国音发音”和“采定字母”。会议开了三个多月。在这次会议上,审定了6500个汉字的读音,用各省代表投票的方法确定了“标准国音”;拟定了一套注音字母,共39个,这套字母采用汉字笔画式,字母选自古代汉字,音节采用声母、韵母和声调的三拼制,对双拼的反切法进行了改进,其用途仅在于标注汉字读音,不作为拼音文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减为37个(声母12个,韵母13个,介母3个,比双拼切音字的方案中的字母几乎减少了一半。 注音字母通过之后,搁置了五年,才于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1920年,全国各地陆续开办“国语传习所”和“暑期国语讲习所”,推广注音字母,全国小学的文言文课一律改为白话文课,小学教科书都在汉字的生字上用注音字母注音。北京还成立了注音字母书报社,印刷注音字母的普及读物,还办了《注音字母报》。从1920年到1958年,注音字母在我国使用了近40年的时间。这对于统一汉字读音、推广国语、普及拼音知识起了很大的作用。1930年,上层官员中有人觉得“注音字母”的名称不好,改称为“注音符号”,以强调这不是一种与汉字并行的文字。 1923年8月,教育部召开国语统一筹备会,决议组织“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 1925年9月在北京的部分委员和一些语言学者自动组织“数人会”,提出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 1928年9月,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正式公布《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作为“国音字母第二式”,用于给汉字注音和统一国语,“与注音字母两相对照,以为国音推行之助”。在国语罗马字运动中,出版了一些读物,如《国语留声片读本》等。 1932年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用注音字母和国语罗马字两式对照。但是,国语罗马字始终没有走出知识阶层的圈子,没有在社会上普遍推行,它的影响远不如注音字母。 1931年9月26日在苏联海参威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又通过了书面方案《中国汉字拉丁化的原则和规则》。其主要内容是:1.中国拉丁化新文字的原则(13条);2.中国拉丁化新文字的规则(包括:①字母,②拼写规则,③写法规则)。拉丁化新文字是在国语罗马字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标调方式上与国语罗马字不同,国语罗马字对于所有的音节都要标声调,而拉丁化新文字规定:原则上不标声调,只是在极有必要或极易混同的情况下才标声调。例如,“买”和“卖”容易混同,“买”写为maai,“卖”写为mai。于是,拉丁化新文字运动正式开始,这个运动推动了中国语文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一直延续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为止,历时近30年。它对中国的文字改革事业,对制定和推广《汉语拼音方案》,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的出笼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1955年10月15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叶籁士在发言中说:“从1952年到1954年这个期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要进行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工作,经过了三年的摸索,曾经拟定几种草案,都放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初稿》(汉字笔画式)里头”。这次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画式的,一种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会议之后,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向毛泽东报告,他说,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难以得到大家都满意的设计,不如采用拉丁字母。毛泽东同意采用拉丁字母,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此期间,群众中也创制了不少的文字方案,寄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统计资料,从1950年到1955年8月31日全国文字改革工作会议为止,寄来的方案有655个,从1955年8月31日到1958年2月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为止,寄来的方案有1000多个,从1958年2月到1980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为止,寄来的方案有1667个。群众设计的各种各样的文字方案总共有3300多个。这种创制造文字方案的积极性,在中国文化的发展历史上是空前的。这充分说明了语言规划的社会性。 1955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开始设计汉语拼音方案,提出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6年2月1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共有31个字母,其中有5个新字母(无点的i;长脚的n;带尾的z,c,s),以便实现“一字一音”,不用变读和双字母。草案发表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热烈的讨论,甚至海外华侨和留学生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经过一年的工作,于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作为新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规范化普通话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写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拼音方案。这个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种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别是国语罗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优点,它是我国三百多年拼音字母运动的结晶,是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拼音方案经验的总结,比任何历史上一个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