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晌冲数活动。
士官转业由国家民政部门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士官转业安置是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人。士官是安排到国企、集企当工人,其本身也是指令性的,也属于编制,只是这个编制不像机关事业单位强调那么突出罢了,且全国只有退役军人享受政府安置的待遇。
如果士官转业安置到事业单位当工人,这也是指令性的,士官转业在事业单位享受的待遇与在编职工一样。
扩展资料
词语来源:
从1952年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批军官和成建制判森部队的士兵奉命转到各级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或生产。
军队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确定转业人员,对他们做好思想宴首教育和培养训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热情欢迎,妥善安置,耐心培养,合理使用”的原则,安排转业军人的工作、培训和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