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金融是指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金融集团至少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伏侍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模式可以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实现内部资源共享,并因为满足了客户雹困多样化需求而赢得市场。综合金融的提法最早是中国平安在1995年提出。马明哲认为综合金融是当今全球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综合金融是指在金融监管机构的许可下,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两项以上的金融业务。
我国银行业考虑实行综合金融,有以下几方面原因:综合金融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历史地看,金融产品的创新使得各项金融业务差异越来越小;而技术创新也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概念中的资金融通成本、收益对比状况,改变了传统的金源厅念融服务提供方式。金融全球化极大地强化了竞争,迫使金融企业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效率。
综合金融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战略优势,包括信息优势、协同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及多元化利益等,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利润来源的多样化,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增强了竞争力;“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提高效益,以及促进社会总效用的提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金融综合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