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郑少东进入警界,成为一名普通警员。在其从警生涯中,郑少东长期在刑事侦查一线工作。
2005年3月,47岁的郑少东奉调进京,被提拔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享有一级警监警衔。
200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收受他人巨额钱款。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铅信郑少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法院裁定书说明
2001年至2007年10月间,郑少东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好闷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下称经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
在此期间索取或收受香港海王集团董事局主席连卓钊、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奕忠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其中索贿658万元。
2009年1月中旬,郑少东及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槐袜轮长相怀珠被“双规”。其后,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委纪委书记王华元(曾任广东省纪委书记)、深圳市长许宗衡等,陆续被立案调查。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郑少东
以上内容参考 河北新闻网—公安部原高官郑少东开始服刑 侦办细节成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