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是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则天第三子。
唐中宗李显,原名李哲,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汪简带武则天第三子。683年-684年、705年-710年两度在位。
显庆元年(656年)十一月乙丑,李显生于长安,初封周王,后改封英王。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咐棚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皇太后武则天临朝称制。光宅元年(684年),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房州等地。
圣历元年(698年)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705年)在通天宫复位。李显在位期间,恢复唐朝旧制,免除租赋,设十道巡察使,置修文困芦馆学士,击败后突厥,使得唐朝再次开始长期控制漠南。 发展与吐蕃的经济、文化交往,把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
评价
《旧唐书》评价:廉士可以律贪夫,贤臣不能辅孱主。诚以志昏近习,心无远图,不知创业之难,唯取当年之乐。孝和皇帝越自负扆,迁于房陵,崎岖瘴疠之乡,契阔幽囚之地。所以张汉阳徘徊于克复,狄梁公哽咽以奏论,遂得生还,庸非己力。
《新唐书》评价:昔都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于杀君篡国之主,皆不黜绝之,岂以其盗而有之者,莫大之罪也,不没其实,所以著其大恶而不隐欤?自司马迁、班固皆作《高后纪》,吕氏虽非篡汉,而盗执其国政,遂不敢没其实,岂其得圣人之意欤?抑亦偶合于《春秋》之法也。